6.材料科对多经用料原则上不准相互调拨,施工单位和材料科要事先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7.车管部门要专门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短途运输设备的管理。财务科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汽车过路过桥费、油费报销,规定以外的费用视为无效发票不予报销。车间的汽车过路费、用油费由车间管理,汽车修理费和规费由车管部门统一管理,汽车费用支出必须先到车管部门进行签字,然后到财务报销。车管部门必须做到对每一台车的每一笔开支进行消耗登记,切实做好对每一台车的支出核算工作。故障抢险发生的交通费由安全科签字报销,并纳入安全考核。
8.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差的人数和天数,认真审核住宿费和交通费支出,确保差旅费不超支。各部门要认真按出差补助费的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当天享受多种补贴的只能按其中最高的标准给予一种补贴,同一天不能同时享受几种补贴,享受了工程承包补贴的人员,不再报销其他补助费”的规定。
9.职工局管内出差每人每天住宿不超过计60元,沿线职工到某某公司出差需要住宿的,必须入宿段招待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出席省、部、局和本段行政和政工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电报通知经总经理、书记批准据实报销。段管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6元,某某公司至襄北和某某公司至襄阳不报出差补助。
10.运输成本和大修费用中不得报销固定资产、纪念品、福利性补贴等费用。
11.车间到段财务报销统一由车间核算员办理。
大修、更新工程的管理
(一)工程计划管理
1.按照路局文件规定,技术科及其他设备管理部门每年要向上级主管业务处上报设备大修、改造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设备现状及建议理由、金额、大修改造后的效果等。路局批准立项后,段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编制预算,并与计划一道报送路局主管业务处进行审批,财务据此作为核算依据。
2.按照财务规定,工程开工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文件或计划,对违反规定的财务拒绝报销。上级指示必须先施工后报批的工程,要经总经理批准,计划立项,方可进行施工,计划和技术人员要密切协作落实计划。坚决杜绝无计划、无预算,超计划和超预算施工。
结转使用,并写明结转理由。
(二)工程的发包和承包
1.承包和发包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预算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