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bs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论坛帮助
dvbbs
恢复默认设置
登录
注册
搜索
风格
博客(Boke)
论坛状态
论坛展区
道具中心
下载中心
如何购买
我能做什么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社区
搜一搜更多此类问题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
→
专业知识交流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 企业开发出一套软件并被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产品,该企业购入部分硬件与该软件组成系统后销售,请问企业应如何享受软件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您是本帖的第
286
个阅读者
树形
打印
标题:
企业开发出一套软件并被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产品,该企业购入部分硬件与该软件组成系统后销售,请问企业应如何享受软件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xz99430943
等级:论坛游侠
文章:208
积分:1600
注册:2009年8月9日
楼主
企业开发出一套软件并被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产品,该企业购入部分硬件与该软件组成系统后销售,请问企业应如何享受软件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如果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按照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硬件以及机器设备等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予退税。因此,必须将系统中的软件和硬件部分销售额分开核算,才能就软件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2009/8/16 21:37:45
1
1
1/1页
1
发短信
购买论坛点券
我能做什么
我发表的主题
我参与的主题
基本资料修改
用户密码修改
联系资料修改
用户短信服务
编辑好友列表
用户收藏管理
个人文件管理
论坛通行证设置
今日贴数图例
主题数图例
总帖数图例
在线图例
在线情况
用户组在线图例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贺卡发送
网上贸易 创造奇迹!
阿里巴巴
Alibaba
北京安易天地软件有限公司北方论坛
联系电话:010-51268244 13611231185 QQ:511102924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7.1.0 Sp1
页面执行时间 0.06250 秒, 4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