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代码中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等作为“现金流量”核算科目,遇到诸如“借:现金,贷:银行存款”或“借: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之类业务时,导致虚增虚减现金流量表项目问题,按照现金流量表的原理,此类业务应不在表内反映,但是目前设置了现金流量核算后,就必须选择现金流量表中某一个项目,如果不选,则凭证没法进行下去。建议黄工改进一下,另外,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不论选择什么行业,均为98年颁布的标准,建议在选择小型企业或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时,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能采用2001年颁布的简化标准。
代码可以改成新的。
但是提现还是要必须录入,解决方法是流入流出都选一个代码,就抵掉了,不会虚增。
哪位有简化代码,可以发到我邮箱里,我的邮箱:anyicw@163.com
黄工,您说的方法我明白,这样现金流量表虽然平了,但不真实。就是因为这种必须作出的选择,造成现金流入、流出的不实。
我通过修改数据库后,将此选择取消,再编制现金流量表,虽然正确地反映了现金流入、流出,但这种编制修改过程比手工编制还要费时、复杂。黄工您自己可以试一下这两种情况下所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的不同,所以建议您改进一下。
项目名称稍后通过邮件发出。